(一)协议处理时,离婚夫妻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子女抚养各项问题充分沟通,明确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等细节,签订书面抚养协议,确保协议内容合法且不损害子女权益。
(二)诉讼处理时,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要及时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经济状况、居住条件、子女意愿等相关证明,以争取法院作出对自己有利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