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家人被刑拘后,家属应及时与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以及家人在看守所的状况。
(二)可以为家人准备必要的生活用品和钱款,送到看守所。
(三)尽早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律师能够会见当事人,了解详细案情,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支持,还能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沟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关注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不批准逮捕,督促公安机关及时执行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五)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阶段,配合律师工作,提供可能的证据线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