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无需额外操作,房产自然归购买方。若存在争议,购买方需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是婚前全款购买的材料。
(二)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产权登记方要证明首付是自己婚前支付,保留好首付支付凭证。对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可通过银行流水等确定共同还贷金额,按照法律规定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双方可先协商房产归属和补偿方式。若协商不成,等待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拿到房的一方,按判决对另一方补偿;若房屋拍卖,双方按判决分割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