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法律上无“各抚养一半孩子”说法,可确定抚养权归属、探视权和抚养费,也能协商共同抚养并明确相关安排,且要以孩子利益为前提。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并不存在“各抚养一半孩子”的表述。一般会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一方,另一方享有探视权并支付抚养费。若双方希望共同抚养孩子,是可行的,但要在离婚协议或者通过法院调解、判决来明确共同抚养的方式和时间安排。例如按时间分配,一方负责工作日抚养,另一方负责周末抚养;或者按阶段分配,孩子在一定时间段随一方生活后再更换。同时,对于孩子教育、医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方式以及费用分担比例也需要明确。不过,共同抚养必须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前提。如果双方矛盾大、难以配合,共同抚养可能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这种情况下可选择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并定期探视。若您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