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在起诉前应明确诉讼费用的大致金额,提前做好资金准备,确保能顺利预交诉讼费。
(二)若原告胜诉,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退还预交费用的流程和时间,尽快办理退费手续。
(三)当出现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或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情况,要积极配合法院,提供与案件利害关系相关的证据,以便法院合理确定费用分担。
(四)在调解结案时,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诉讼费用的负担,若协商不成,等待法院公正决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