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要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可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等方面入手,比如双方相识时间短的证明、婚后交流少的聊天记录等。
(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三)配合法院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等待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
(四)若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后,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