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有欺诈故意。要从行为人的行为动机、过往类似行为等多方面考量,看其是否主观上想非法占有对方财物。比如行为人签订合同后迅速转移资金、挥霍财物等表现,可作为判断欺诈故意的依据。
(二)审查欺诈行为。仔细核查合同主体信息、履约能力证明、合同标的情况等,确认是否存在虚构或隐瞒的情况。例如查看对方提供的资质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三)确认因果关系。了解对方当事人做出订立或履行合同的决定是否是因为欺诈行为导致的错误认识,以及是否因此遭受财产损失。
若怀疑构成合同诈骗,受害者可收集相关证据,先向公安机关刑事报案,也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