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老婆用婚前财产买房,全款且登记在老婆名下为其个人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老婆名下,产权归老婆但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需补偿对方;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当老婆用婚前财产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房屋性质仍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用婚前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子虽登记在老婆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行为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付出的结果,所以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老婆要对另一方补偿。而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从法律角度视为老婆对另一方的赠与,房屋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如果大家在婚姻房产问题上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