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女方有房贷,离婚时财产分配依房屋购买时间和登记情况而定。婚前女方购买登记在其名下,男方可分割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婚后购买即便仅登记女方名下,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按原则判决。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对于婚前女方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用于还贷,这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共同享有,所以离婚时男方有权要求分割,通常女方获房屋所有权并补偿男方。若房屋是婚后购买,不管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房屋归属,获得房屋一方继续还房贷并补偿另一方。若协商无果,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您在离婚财产分配方面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