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贷款买房财产归属分多种情况,一方首付登记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先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归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双方共同首付登记双方名下一般为共同财产,登记一方名下需结合出资等情况判定是否可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于一方婚前付首付并贷款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从公平角度出发,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考虑到购房的出资及产权登记等因素,可判决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作为其个人债务。而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补偿。若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付首付并贷款,登记在双方名下,基于双方共同出资且登记体现共同意愿,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登记在一方名下时,若能证明共同出资购房,也可主张分割,这是对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保护。如果在婚前贷款买房财产归属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