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数额时,要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
(三)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数额。
(四)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五)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