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双方可先就共同财产分割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协议,以和平方式解决财产分割问题。
(二)若协议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无过错方要注意收集对方出轨等过错行为的证据,以争取法院在判决时适当多分财产。
(三)明确个人财产范围,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四)留意对方是否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行为,若发现,及时保留证据,以便在分割财产时让对方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