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实施盗窃后归还财物,首先要明确盗窃行为已既遂,若想争取较好处理结果,要及时认罪、悔罪,积极表明归还财物的态度和行为。
(二)若盗窃数额未达巨大标准,在满足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情节轻微的情况下,可争取不作为犯罪处理。
(三)若需被追究刑事责任,归还财物认定为退赃,可在庭审中强调退赃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弥补程度等,争取法院在量刑时减少基准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谅解及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