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方明确不要孩子,男方要求抚养,男方可积极收集自身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证明等,向法院表明抚养意愿,法院通常会将抚养权判给男方。之后双方可就女方负担的抚养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二)若男方也不愿抚养孩子,法院会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在此期间,双方应尽力改善自身条件,如提升经济能力、营造良好生活环境等,以争取最终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