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双方单身状态。离婚后,要查看双方的婚姻登记信息,确保均处于无配偶的单身状态,这是认定同居关系的基础条件。
(二)收集共同生活证据。可以通过水电费缴费记录、共同居住的物业证明、邻居的证人证言等,来证明双方存在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生活,包括共同的经济生活和日常交流。
(三)不必纠结对外名义。即使双方未对外以伴侣名义生活,只要有实质的共同居住行为,就可依据上述证据认定同居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这表明法律只对经过登记的婚姻关系进行保护,同居关系未在登记范围内,不受法律直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