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时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避免证据因程序不合法而被排除。比如在提取监控录像时,要由专业人员操作,做好记录和封存。
(二)注重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将不同种类的证据相互印证。例如将转账记录与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相结合,形成完整证据链。
(三)对于鉴定意见,要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