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维护追偿权利,要密切留意诉讼时效。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及时主张权利,可通过书面函件、短信等方式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并留存证据。
(二)当出现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时,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应让其以书面形式确认,确保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三)若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遇到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