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父母买房登记在儿子名下,通常是儿子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若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父母明确赠与夫妻双方的,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婚前父母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儿子名下,这种情况一般认定为对儿子的赠与,所以该房产属于儿子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夫妻共同参与了还贷,那么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投入和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若父母明确表示房产是赠与夫妻双方的,该房产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判断是否赠与双方,要结合出资协议、赠与声明等证据。若遇到此类房产分割问题,涉及复杂的法律判断和证据收集,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