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争取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可提供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证明,以此争取优先抚养。
(二)若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可收集相关证据,如邻居证明、学校记录等,证明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若自己无其他子女,而对方有其他子女,可提供相应证据,如对方子女的出生证明等,争取优先抚养权。
(四)若父母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且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可让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出具愿意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孩子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