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行协商:共有人自己商量共有物分割的方式、时间和份额,这种方式成本低,还能维护共有人之间的关系。
(二)第三方调解:协商不成时,可找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进行调解,促使各方达成调解协议。
(三)仲裁:若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可将纠纷交给仲裁机构,仲裁裁决有终局性和强制执行力。
(四)诉讼:没有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共有物性质、共有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判决分割方式,如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