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可选择协议离婚。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再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
(三)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证。
(四)若双方对相关事项无法协商一致,女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