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采用哪种计算方法时,若污染类型为可计算资源产品产量和质量下降的,优先考虑市场价值法,能快速依据市场价格算出经济损失作为补偿费。
(二)若污染环境可恢复到原有状态,可采用恢复费用法,统计治理污染、修复生态等成本确定补偿费。
(三)当环境被破坏难以直接恢复,采用影子工程法,建造替代工程,以其费用作为补偿。
(四)若能明确因污染使资源失去其他最优用途的效益损失,可使用机会成本法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
(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