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携带身份证明文件,严格按公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到公安机关。
携带好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准时前往指定地点,这样能保证按时处理相关事宜。
(二)到达后配合公安机关办理手续,在解除取保候审法律文书上签字确认。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确认,表明自己知晓并同意解除取保候审。
(三)拿到公安机关制作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该决定书具有法律效力,是不再处于取保候审状态的证明,要妥善保管。
(四)若之前缴纳了保证金,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有关法律文书到指定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按规定流程操作,及时领取自己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