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需妥善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探视权等问题。在子女抚养上,已确定抚养权归属的应按约定或判决履行,若要变更需与对方协商,协商无果可起诉,但要证明对方抚养不利于孩子,自己抚养更有利,比如对方患严重疾病或不尽抚养义务等。财产分割方面,已分割完毕的按约定或判决执行,若发现未分割财产,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起诉分割。探视权上,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抚养方应配合,若一方阻碍,另一方可起诉保障权利。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双方应保持理性,以孩子利益为重,尽量协商解决变更抚养权问题。
2.对于财产分割,在离婚时应仔细梳理财产情况,避免遗漏,发现未分割财产及时起诉。
3.涉及探视权,双方应遵守法律规定,保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权利,若有纠纷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