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购买的理财产品,若本金为婚前个人财产且婚后未追加投入、仅自然增值,离婚时不分割;婚后追加投入部分及对应收益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配;婚后主动管理操作产生的收益可能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前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若为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未追加投入且仅自然增值,其性质仍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而婚后追加投入部分及对应收益,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对理财产品主动管理操作产生的收益,因涉及夫妻一方婚后的劳动付出等因素,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当面临离婚分割此类财产时,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若您在婚前理财产品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