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上诉期限方面,如果是对一审判决不服,要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若对一审裁定不服,则需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要注意严格把握时间,避免错过上诉期。
(二)上诉后,二审法院对判决上诉案件一般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对裁定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当事人要做好相应的时间预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