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父母给儿子买的财产归属与分割分情况,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房产、明确赠与儿子个人的其他财产一般为儿子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离婚时有权要求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父母在儿子婚前出资买房并登记在儿子名下,视为对儿子个人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儿子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自然不参与分割。父母出资购买车辆等其他财产且明确表示赠与儿子个人,同样属于儿子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也无需分割。然而,当婚前购买的财产存在婚后共同还贷情况时,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付出了资金或劳动,离婚时应给予其相应补偿。若遇到此类财产归属与分割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