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担保类型:在提供担保时,要清楚自己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不同类型责任承担条件不同。
(二)一般保证应对:债权人要先对借款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并申请执行,不能实现债权部分才由担保人担责,担保人可关注此流程是否合规。
(三)连带责任保证应对: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或担保人承担责任,担保人需做好相应准备。
(四)行使追偿权: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在承担范围内向借款人追偿,维护自身权益,但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