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避免工作中出现疏忽懈怠等玩忽职守行为,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
(二)若发现可能存在玩忽职守行为,应及时进行内部调查和纠正,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三)在工作过程中,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降低玩忽职守情况发生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