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制造专利产品侵权,可收集对方制造产品的证据,如生产场地照片、生产记录等,与对方协商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二)对于使用、销售等侵权行为,保留好使用、销售的相关凭证,如合同、发票等,通过发律师函等方式要求对方停止侵权。
(三)遇到假冒他人专利情况,及时固定标注专利标识的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