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人可先收集因被侵权所受实际损失的证据,包含销量减少损失、制止侵权合理开支等直接和间接损失证据,按此确定赔偿。
(二)若实际损失难计算,收集侵权产品销售数量和单位利润证据,按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确定赔偿。
(三)当实际损失和侵权人获利都难确定,参考该权利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赔偿。
(四)若存在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可在上述确定数额基础上,要求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
(五)若上述方法都无法确定,可请求法院根据侵权行为情节,在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判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