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侵权人要留意自身权利受损情况,一旦发现环境侵权行为,尽快收集与侵权相关的证据,像拍摄现场照片、留存检测报告等。
(二)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侵权人之日起三年内,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避免错过时效。
(三)若权利受损已接近二十年仍未解决,若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