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自愿离婚: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愿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耐心度过三十日冷静期,期满后一同申请离婚证,即可解除婚姻关系。
(二)一方要求离婚:若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法庭上,若能证明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让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