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级别管辖:先评估案件性质、影响范围和诉讼标的额。若为普通案件,通常由基层法院管辖;若是重大涉外案件、在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根据对应标准找中院、高院或最高法院。
(二)判断地域管辖:先看是否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如合同纠纷可考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若不适用特殊情况,按“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三)考虑专属管辖:若案件涉及不动产纠纷等特定类型,直接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法院管辖,如不动产所在地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