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请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
(二)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原告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证据材料:准备合同原件或复印件证明合同关系,收集聊天记录、函件、通知等能证明对方违约或符合合同解除条件的证据。
(四)授权委托材料:委托他人代理诉讼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相关身份证明。
(五)起诉状副本:按被告人数准备,供法院送达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