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责任比例:发生交通主要责任事故后,要明确主要责任方承担70%-90%的赔偿责任。
(二)交强险赔偿: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对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三)商业险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若有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在责任限额内按主要责任比例赔偿。
(四)自行承担:未购买商业险或超出商业险限额,主要责任方自行承担剩余赔偿。
(五)明确赔偿项目: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造成残疾或死亡还有相应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