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法院判决后一方不给抚养费且判决已生效,可向一审法院反映,让法院对不执行方进行教育、警告,促使其支付抚养费。
(二)若经法院教育警告后对方仍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其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等措施。
(三)若不支付抚养费情节严重,不支付者可能被司法拘留,甚至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凭借生效判决,以孩子名义另行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保障孩子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