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同意离婚:和女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办离婚手续。
(二)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能起诉,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若男方坚持不同意且无法定离婚情形,首次一般不判离,但女方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判离可能性大。
(三)无论哪种方式,都要妥善处理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