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方想让对方返还彩礼,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通常会得到法院支持。
(二)已登记结婚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离婚时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也可向法院提出诉求。
(三)婚前同居情况要综合判断,同居时间长且生育子女,彩礼大概率无需退还或部分退还;同居时间短且未登记结婚,可能需退还大部分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