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费用数额时,要全面考虑孩子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20%-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适当提高但不超50%;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遇到特殊情况,像孩子患重大疾病,费用比例可适当调整。
(三)索要抚养费,先尝试与对方协商确定数额;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