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孩子抚养约定中,明确抚养权归属,要清晰写明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直接抚养方负责孩子日常照料与教育等主要事务。
(二)确定抚养费数额时,综合考虑双方收入、孩子实际需求和当地生活水平,支付方式可选现金、转账等,支付时间可按月、季、年设定。
(三)规定探视权,对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探视时间、地点和方式作出明确约定,利于其与孩子情感交流。
(四)可约定孩子重大事项决策方式,如教育、医疗费用承担和决策,同时明确情况变化时抚养权变更、抚养费调整的条件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