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要全面,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贷关系和款项交付的材料都要留存好。
(二)先与对方协商还款,过程中保留沟通记录,以便后续可能使用。
(三)协商不成,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可申请支付令,对方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开庭,胜诉后对方不履行判决,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