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父母离婚不消除亲子关系,母亲有探望权。孩子不愿认母亲,可先沟通协商,若遇阻碍可起诉,最终要从情感修复关系。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当孩子不愿认母亲时,母亲先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沟通,了解原因并协商解决,营造良好交流环境以增进感情。若直接抚养方故意阻碍母亲行使探望权,母亲可起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情况判决保障其探望权,若对方拒不执行,法院可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但解决孩子不认母亲问题,核心在于从情感上修复关系。如果大家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时,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