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约定违约金条款时,按约定执行赔偿。若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即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若过分低于造成的损失,可请求增加。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时,需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所受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