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仅一方书写的离婚协议效力需结合具体情况判定。离婚协议需体现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其效力关键在于是否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字,以及是否办理离婚登记。
2.若仅一方书写,另一方未签字,协议未成立,不具法律效力。这种情况下,因缺乏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不能认定为有效的离婚协议。解决措施是双方应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对离婚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后,共同在协议上签字。
3.若另一方签字确认但未办理离婚登记,协议成立但未生效,无强制执行力。虽然双方有了共同的意思表示,但离婚协议以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建议双方尽快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使协议生效。
4.只有双方签字确认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协议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此时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