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房产出售后,若无特殊情况,售房款归原产权人个人所有,可自行支配,无需与配偶分割。
(二)若婚后对婚前房产有重大修缮、装修等使房产增值,要保存好相关费用支出凭证,分割财产时可据此确定增值部分是否为共同财产及分割比例。
(三)夫妻双方若对售房款有约定,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内容,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