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的一般量刑规定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致人轻伤二级已达到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于从犯,依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所以,如果在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的案件中认定为从犯,法院通常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幅度内,结合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被害人不谅解对判决的影响
被害人是否谅解是法院量刑时考虑的一个重要酌定情节。一般来说,如果被害人不谅解,意味着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没有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被害人的怨恨情绪仍然存在,这可能会使法院认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没有因积极赔偿等行为而降低。
可能导致量刑偏重 :在没有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不会对被告人适用较为轻缓的刑罚。例如,原本可能判处拘役或者适用缓刑的,由于被害人不谅解,可能会判处有期徒刑实刑。不过,最终的量刑还是要综合全案的各种情节来确定,不谅解只是其中一个因素。
不影响定罪和基本量刑幅度 :需要明确的是,被害人不谅解并不会改变故意伤害罪的罪名和轻伤二级对应的法定量刑幅度(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它只是在这个幅度内影响具体的量刑。
举例说明
假设甲、乙共同故意伤害丙致其轻伤二级,乙是从犯。如果乙积极赔偿丙并取得丙的谅解,法院可能考虑对乙判处拘役或者适用缓刑;但如果丙不谅解乙,法院可能会在综合考虑乙的从犯情节后,判处乙6个月到1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实刑。
总之,虽然被害人不谅解会对量刑有一定影响,但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全面、综合地考量各种法定和酌定情节,作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