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离婚程序上,男女双方需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对于子女抚养,男方应积极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保证孩子的生活和成长所需。可以和女方协商支付方式和时间。
(三)财产分割时,双方先自行协商,争取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若协商不成,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提供真实的财产信息。女方若发现男方有法定过错情形,要及时收集证据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