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有犯罪事实这一条件,要注重收集初步证据,可通过证人证言、监控视频、书证等方式来证明犯罪行为确已发生,避免仅凭想象立案。
(二)判断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要仔细审查是否存在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确保立案的准确性。
(三)在确定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管辖时,要严格按照公检法机关的职责和管辖范围规定,避免越权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