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信用卡诈骗与集资诈骗可从行为主体、行为方式、侵犯客体三方面区分。
法律解析:
从行为主体看,信用卡诈骗主体通常为使用信用卡实施犯罪的个人,属于一般主体;而集资诈骗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在行为方式上,信用卡诈骗通过使用伪造、作废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等手段骗取财物;集资诈骗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项目、隐瞒真相吸引公众投资等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侵犯客体方面,信用卡诈骗主要侵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集资诈骗侵犯的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司法实践中,需依据具体行为特征和法律规定准确认定罪名。若遇到涉及信用卡诈骗或集资诈骗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